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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9]15号 HNPR— 2009— 01011)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精神,着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提升我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治能力和整体防控水平,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工作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是指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由具有一定植物保护技能的专业人员组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服务组织,利用先进的设备和手段,对农作物病虫害实施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化学防治。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的重要措施,是确保农产品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及农业生态环境安全的有效手段,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病虫害专业化防治,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参与、民办公助的原则,积极稳妥发展多种形式的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组织,逐步扩大以全程承包为主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覆盖面。
  二、大力发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组织
  (一)探索合适的组织模式。各地要对公司型、协会型、基层组织型、合作互助型等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组织形式进行认真总结。要通过示范带动、典型宣传等途径,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组织。要积极鼓励、扶持龙头企业进入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领域,形成一批从事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企业。
  (二)加强组织管理。各地要制订本地区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管理办法,逐步规范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组织的组建和运作行为。要对专业化防治组织的组建或撤销、服务方式、收费标准、用药规范、机械配置和使用保管、防效保障等进行规范管理。要探索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服务组织的认定标准和行业准入考核办法。要制订各类病虫害防治效果认定标准和损失赔产办法,探索建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效果、药害等鉴定机制、防治效果纠纷仲裁机制,及时解决专业化防治中出现的问题。
  (三)开展人员培训。各地要加强对农作物病虫害专业防治人员尤其是专业防治组织带头人的培训,切实抓好防治技术、上机操作、政策法规、职业道德和管理知识的培训工作,逐步形成一支业务精、素质高、反应快、成效好的专业化防治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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