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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继续实施畜牧品种改良促进畜牧业发展议案(五年)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继续实施畜牧品种改良促进畜牧业发展议案(五年)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办〔2009〕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关于继续实施畜牧品种改良促进畜牧业发展议案(五年)总体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畜牧兽医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关于继续实施畜牧品种改良促进畜牧业
发展议案(五年)总体实施方案

  梅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第十四次会议作出了《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实施畜牧品种改良促进畜牧业发展议案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市政府根据《决议》提出的要求,作了认真细致的调查,经反复研究,现制订继续实施畜牧品种改良议案(五年)的总体实施方案。

  一、继续实施畜牧品种改良议案五年的目标计划

  总体目标是:从2009年起至2013年的五年间,通过进一步加大畜禽品种改良和畜牧科技的推广应用力度,推进我市畜牧业生产向规模化、良种化、商品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提高畜牧业在大农业中的比重,把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从2008年的33%提高到38%左右。

  (一)完善和扩大市畜禽良种场育种中心,年出栏种猪万头以上,建成区域性瘦肉型猪育种中心;

  (二)每个县(市、区)要建立3个以上的万头瘦肉型猪场和达到百头以上养猪户2500户;

  (三)瘦肉型猪普及率从2008年的83.7%提高到85%以上。

  (四)巩固现有37个黄牛冷配站的冷配工作,充分挖掘各个冷配站的冷配潜力,实现65%以上的黄牛杂交改良;

  (五)每个县(市、区)要新发展市级畜牧龙头企业2家以上,每个龙头企业带动农户1000户以上;

  (六)扶持发展一批流通中介组织,不断完善市场体系,逐步形成多形式、多渠道的畜产品营销网络,把我市的畜产品推向国内外。

  二、继续实施畜牧品种改良议案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制订实施方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畜牧品种改良工作当作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切实加强领导。同时,各县(市、区)要按照市的五年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各自制订好畜牧品种改良的五年总体实施方案(2009年-2013年)和年度计划,落实具体的量化指标,提高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明确组织领导、计划目标、工作措施、资金使用和管理等,保证畜牧品种改良议案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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