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奖标准
(一)基本标准。
1.著作必须在研究重大的现实、历史和理论问题上有创见,对学科建设有新贡献。
2.译著必须译文准确,对研究和解决理论问题及实际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
3.古籍整理出版物必须校点、注释准确,补阙拾遗,在历史考证和研究方面有新的发现或贡献,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弘扬客家传统文化有重要意义。
4.通俗读物必须适应时代需要,并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在传播和普及社会科学知识方面产生重要作用和影响。
5.工具书必须体例科学,资料可靠,知识性强,能反映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并有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
6.论文必须在学术上有创见,在本学科领域中居市内领先水平,并能正确阐明重大理论问题或有助于解决重要现实问题。
7.调研咨询报告必须适应社会实践的需要,具有较高应用价值,对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参考、借鉴价值。
(二)等级标准。
1.一等奖:选题有特别重大的意义;研究难度很大;理论上有新的重大突破,具有很高的原创性和创新性;所收集的资料丰富、很有价值;对学科建设有重大贡献,在国内外学术界有重大影响;在指导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被市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并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2.二等奖:选题有重大意义;研究难度大;理论上有新的突破;具有较高的原创性和创新性;所收集的资料丰富,较有价值;对学科建设有较大贡献,在省内学术界有很大影响;在指导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较重要作用,被市级决策部门采用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三等奖:选题有较大意义;研究难度较大;理论上有新意;有一定的原创性和创新性;所收集的资料较丰富,较有价值;对学科建设有一定贡献,在省内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在指导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一定作用,被市级决策部门采用并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学术著作(含科普读物、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等)和学术论文(含基础研究论文和应用研究论文、调研咨询报告等)两大类。每类分别设一、二、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