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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梅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农业局关于促进梅州市农产品食品出口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梅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农业局关于促进梅州市农产品食品出口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办〔2009〕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梅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农业局《关于促进梅州市农产品食品出口的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向梅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农业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

关于促进梅州市农产品食品出口的实施方案
(梅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农业局)

  为推进《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梅州农产品食品出口合作备忘录》项目的实施,促进我市农产品食品出口,增加农民收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质取胜战略,推进《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梅州农产品食品出口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项目的实施,提高梅州市农产品食品的国际竞争力,扩大梅州柚子等水果、食用菌、蔬菜、畜禽肉等农产品食品及其深加工产品出口,推动梅州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

  二、领导机构

  成立梅州市推进《合作备忘录》实施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外经贸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协调外经贸工作的副秘书长为副组长,梅州检验检疫局、梅州海关、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市畜牧兽医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抓好金柚、蜜柚、脐橙等优质出口水果以及食用菌、蔬菜、畜禽肉等农产品食品及其深加工产品生产的源头治理,建立一批标准化出口基地、加工包装企业,建立农残监控体系,做好生产金柚、蜜柚、脐橙等优质出口水果以及食用菌、蔬菜、畜禽肉等农产品食品及其深加工产品的基础性工作;保持与广东检验检疫局的联系与磋商,共同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梅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协调外经贸工作的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成员单位由梅州检验检疫局、梅州海关、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外经贸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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