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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金融业发展规划(2009年-2011年)的通知


  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金融业发展壮大,为梅州市社会经济提供有力资金支持,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显著。首先,积极支持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大力支持烟草、建材、电力、汽车配件、电子信息、矿业等特色产业的发展,增加重点项目建设发展后劲;其次,加大对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帮扶力度,为推动上市和健康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再次,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推动现代农业体系建设。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梅州金融业虽然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在资本配置效率、市场发育、结构、创新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资金配置效率仍然较低,投融资渠道仍需拓展。银行贷款集中度过高,主要支持大中型企业,而一些经济效益比较好、效率比较高的中小型企业难以得到银行的信贷支持,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没有从体制和机制上得到有效解决;银行体系中存在高额存贷差,仅2008年就有390.27亿元,存贷比例不协调;投融资方式少,资金利用程度有待提高。

  2.潜在的风险仍然存在,金融生态仍需着力改善。银行不良资产仍在继续产生,尤其是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偏高,历史包袱沉重,潜在风险因素继续存在;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完善,没有统一的以信用征集、调查、评价和公证为内容的信用制度;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事件仍有发生,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执法机制不够健全;受经济以及地域限制,金融机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金融专业人才缺乏。

  3.金融市场发育不足,资本市场仍需进一步发展。梅州金融业的金融业务和金融资产主要集中于存贷款市场,其它金融市场发展缓慢;金融工具少,金融创新能力较弱,业务品种比较单一;资本市场发展虽然有了一定基础,但利用企业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更多品种的资本市场工具,发展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4.金融企业类型不全,结构不合理。梅州市目前还没用外资独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证券公司只有两家,各种基金公司还是空白;担保、租赁、典当等金融中介市场发育迟缓;银行业呈现为四大国有银行独大的格局,各银行之间缺乏良性竞争;保险公司数量虽多,但行业竞争不够规范;证券公司业务有待进一步发展。

  (三)发展机遇。

  1.国内金融市场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为金融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金融海啸后,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金融30条”)。“金融30条”在2009年我国货币政策和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运作经营方面勾勒出多角度的规划蓝图,货币政策、信贷政策更加宽松。“金融30条”加大对民生工程、“三农”、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持力度,扩大对农户的小额信贷和扶贫贴息贷款额度;支持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贴息扶持等,鼓励地方人民政府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增加对信用担保公司的支持,等等。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粤港澳经济合作的不断深入,省委、省政府实施“发展金融产业,建设金融强省”的战略,中央到地方高度重视发展资本市场,鼓励和吸引优质大型企业和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发行上市,并加快推出创业板的步伐。这些都对金融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机遇,为金融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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