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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节约集约用地加快经济发展这一核心,以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主线,以保护耕地为前提,建立以规划和标准控制为基础,以政策约束激励为导向,以评价、监管、考核为保障,以市场配置为主导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长效机制,有效促进城乡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升级转型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努力走出一条耕地保护严、建设占地少、用地效率高的科学发展道路,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宝贵的土地资源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科学配置城乡、区域、产业发展用地,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和土地产出率。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控制指标,防止土地粗放利用。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保证辖区内耕地、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积极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利用园地、林地开垦新耕地的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思想解放推动观念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体制创新和手段创新,在发展中破解资源保障与保护的难题,使改革创新和保障促进科学发展贯穿于试点工作的始终。

  --坚持统筹规划,开源节流。发挥广东省国土规划的宏观引导作用,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调控作用和刚性效力,加强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不断拓展建设用地和开发耕地新空间,重点盘活现有建设用地,大力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

  --坚持市场调节,政策激励。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逐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合理调整供地政策,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奖励机制,充分发挥土地占用成本的约束和产出激励作用。

  --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建设用地供应向产业升级和城乡优化布局倾斜,保障基础设施、重点项目、重要产业和民生项目用地需求。

  --坚持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调查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切实落实政府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责任制。

  三、工作任务

  (一)按照省分工方案,市、县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工作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务,结合部门职责,认真做好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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