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重点检查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我市将选择3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领导,成立市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牵头,参加单位为市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审计局、质监局、统计局、粮食局、农发行,领导小组在市粮食局设立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各项具体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牵头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并报省、市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职责分工。
市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组织领导本地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本地区粮食库存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将本地区具体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报表下达到县。四是汇总本地区的粮食库存普查结果,并向省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五是协助国务院和省级工作组开展复查、抽查工作。六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和省级工作组对重大案件的核查。
县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二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三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组织方式。
本次清仓查库按县(市)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级人民政府全面普查,省级人民政府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其中,普查阶段由市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按综合交叉的原则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对辖区内不同性质粮食库存的清查,按照在地原则,由市、县(市)各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