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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梅市府[2009]23号)


  (十八)支持流通行业中小企业产业升级。全面推进流通业结构优化升级,扶持服务型中小企业发展现代流通服务业,鼓励工业商业企业发展物流、研发等业务。每年围绕现代流通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论证筛选20个左右带动能力强的流通领域项目,作为重点扶持发展对象,推动我市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快速发展。(由市经贸局牵头,会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市供销合作社等单位落实)

  (十九)加大水泥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建立市水泥产业结构调整联席会议制度,按计划依法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重点扶持我市水泥龙头企业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建设,支持水泥企业兼并联合,整合资源,提高水泥行业集中度和竞争力。(由市经贸局牵头,会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梅州供电局等单位落实)

  四、优化对中小企业的服务

  (二十)加大中小企业经贸合作和市场开拓平台建设。支持行业或产业协会组织我市中小企业积极参加广交会、山洽会、中小企业博览会和泛珠江三角洲、港澳地区等国内、国际产品展销(览)会,开展电子商务,开展各类国际标准认证和境外商标注册等活动,指导和引导中小企业走出去、引进来。鼓励外贸企业设立境外营销机构、研发机构或投资设厂。通过“政府资助、市场运作”方式,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积极申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标准认证,提高中小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由市外经贸局牵头、会市质技监局、市经贸局、梅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中小企业局等单位落实)

  (二十一)加快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2009年-2012年,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和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支持技术信息、培训、交流等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建立中小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支持直接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专业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开拓、技术援助、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劳动就业、投融资等社会化服务。(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会市财政局落实)

  (二十二)加大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建设。加快推进中小企业电子信息化建设,支持中小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拓展市场,提高经营效率。充分发挥“广东省中小企业启动电子商务和在线管理软件专项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培训和应用指导。支持中小企业利用信息化产品、管理工具完善内部管理。(由市信息产业局牵头,会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经贸局等单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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