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2008年度县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梅江区81分,其中“年度减排计划完成率指标”得40分,“重点减排工程项目指标”得23分,“三大体系建设与运行指标”得18分。

  兴宁市76分,其中“年度减排计划完成率指标”得40分,“重点减排工程项目指标”得18分,“三大体系建设与运行指标”得18分。

  大埔县76分,其中“年度减排计划完成率指标”得40分,“重点减排工程项目指标”得18分,“三大体系建设与运行指标”得18分。

  丰顺县76分,其中“年度减排计划完成率指标”得40分,“重点减排工程项目指标”得18分,“三大体系建设与运行指标”得18分。

  三、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

  按照《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的规定,考核领导小组从环境质量、污染减排、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管理四个方面,对各县(市、区)2008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进行考核,结果如下:

  蕉岭县为优秀。

  梅县、平远县、五华县、梅江区为良好。

  兴宁市、大埔县、丰顺县为合格。

  四、存在问题

  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污染减排工程建设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较为滞后;二是淘汰钢铁、水泥、火电等落后产能力度应进一步加大;三是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核查、预警和通报等制度建设应进一步加强。

  五、今后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把减排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政府及企业的重要依据。同时,进一步深化减排责任的落实,制定2009年度污染减排工作计划,把减排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地区部门,落实到行业单位,明确到项目人员,使目标任务真正落实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工程项目、每一个具体责任人员,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局面,确保2009年度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环境基础设施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已建成并通水运行的市区江南、兴宁市、蕉岭县污水处理厂要加强管理,强化运营机制,进一步提高投运率,确保全面正常运行并真正形成减排能力。大埔县污水处理厂要按计划于今年4月建成投运,丰顺县污水处理厂要按计划于今年5月建成投运,早日形成减排能力。梅县、平远和五华县污水处理厂要按省、市要求确保于2009年底前通水试运行,在安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任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