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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全省公共机构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全省公共机构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
(鄂管发〔2009〕10号)


各市、州、县、神龙架林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省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9〕4号)精神,切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现将关于加强全省公共机构节油节电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节油节电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省直各单位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以节油节电为重点,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浪费能源资源的现象仍然存在。因此,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油节电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在全省各级公共机构全面树立节约意识,建设节约文化,倡导节约文明,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做全省资源节约的表率。

  二、抓好节油工作

  (一)加强公务用车节油工作。进一步完善全省各级公共机构公务用车配备配置标准与管理制度,核定车辆编制数,控制车辆规模;将公务用车纳入政府节能采购,优先选购节能、低耗、环保型车辆,及时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

  (二)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车辆资产档案和技术档案,实行公务车辆定点加油,登记单车燃油消耗,定点维修和定期保养制度;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定期公示车辆百公里油耗及维修费用等数据;严格控制公车私用,各类集体公务活动尽量集中使用车辆,避免分散使用多辆小轿车。

  三、抓好节电工作

  (一)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根据国家有关公共建筑空调控制标准,除特殊用途外,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的温度设置在夏季不得低于26℃,在冬季不得高于20℃,各单位要加强巡视检查,确保标准执行到位。强化空调运行管理,加强维护保养,定期对办公楼中央空调进行节能清洗。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尽量少开空调,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加强空调系统节能诊断和低成本改造,采用变频、变风量、流量可调系统等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提高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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