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一步加强农村广告市场监管,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农村广告市场环境。严厉查处制作、发布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以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农资广告为重点,强化对农资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加大对虚假农资广告的惩治力度,防止虚假广告坑农害农。进一步加强农村广告市场监管,严厉查处以帮助农民致富为名发布虚假违法的科技致富、加工承揽、种植、养殖广告的行为,为保障农民权益、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服务。倡导和支持国内知名企业、主流媒体参与公益广告活动,为农村贫困地区招商引资、农产品应急销售提供免费广告宣传。
(七)严格落实停止征收“两费”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
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8〕61号)的规定,切实做好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的各项工作,严禁以任何名目和理由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两费”,严禁借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之机违反规定搭车收取其他费用。
三、强化措施,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一)切实规范农资经营行为。认真清理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积极引导农资生产企业、农资经营者行业自律,在全省开展农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农资进销货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实现农资商品质量可追溯管理。
(二)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认真开展打假保春耕、保夏种、保秋播三次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积极探索农资市场监管预警制,加强事前防范。
(三)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结合各地实际,把农民消费者投诉突出的、新闻媒体披露的、进货渠道不明的农资作为监管重点,加大市场巡查和农资商品质量监测的力度,根据市场巡查、农资质量抽检、农民消费者申诉举报处理情况,及时发布消费预警。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依法调解农资消费纠纷。
(四)大力支持农资连锁经营。引导和鼓励信誉好、规模大的农资企业或具有网络优势的营销部门到乡村开展农资连锁经营,畅通农资流通渠道,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方便广大农民群众购买放心农资。
四、加强监管,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农村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