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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减负办2009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减负办2009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9〕8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八日

2009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
(泸州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一日)

  2009年,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严重影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于确保我市经济“止滑提速、加快发展”至关重要。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负办<2009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9〕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统一部署,从我市实际出发,牢牢把握“止滑提速、加快发展”的基调,紧紧围绕“四个四”发展大局,加大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力度,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查处违法案件,建立长效机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全球性金融危机给企业发展带来的严重影响及其社会后果,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负办2009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全省企业治乱减负统一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千方百计解决企业和社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损害企业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确保我市经济“止滑提速、加快发展”。

  (二)采取积极措施,加快制定涉企收费优惠政策。凡能取消收费的一律取消,暂时不能取消的,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涉企收费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泸委办〔2009〕26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涉企收费优惠政策,确定今年暂停涉企收费项目或降低涉企收费标准,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部门汇总后,由市委、市政府研究实施,以实际行动支持企业发展,确保企业减负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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