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两项工作由省农业厅会同省监察厅、信访局、财政厅等部门负责。
(三)继续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提高行政效率。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
此项工作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委农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教育厅等部门负责。
(四)启动信阳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抓紧研究制定信阳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总体方案,2009年上半年出台实施。重点围绕改革农村土地流转方式、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支持创业人才回归、文化引领社会经济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农村组织建设和民主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通过改革试验,消除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制度性障碍,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此项工作由省委农办会同省农业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文化厅、民政厅等部门负责。
九、探索地方金融机构改革
以完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为目标,以完善金融机构经营机制为重点,全面提升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千方百计扩大资金供给,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一)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维护和保持县级联社独立法人地位,以股份制方向为主导,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2009年完成28家县级联社筹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的申报工作,争取10家开业。积极探索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对城区农村信用社进行整合,组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继续完善省农信联社治理结构,研究制定省农信联社改制为金融控股公司的工作方案,提升行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发展实力。大力推进金融产品和支农方式创新,提高支农服务效率,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积极化解农信社历史包袱,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打造河南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的金融后盾。
(二)推进城市法人银行机构改革。紧紧围绕保增长、防风险、保稳定的总体要求,突出巩固成果、加快发展主题,切实推动城市法人银行机构做大做强。市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以下简称行社)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风险处置的相关承诺和优惠措施,加快行社置入资产变现进程,彻底化解历史风险,使行社轻装上阵。各行社要按照良好银行公司治理的要求,完善组织架构和运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资本补充、优化方案,真正成为股权合理、架构完善、机制健全、内控有效的现代商业银行。监管部门要用足用活现有市场准入政策,支持行社加快发展步伐。对资质较好的城市商业银行,推动其引进战略投资者、更名改制和上市融资,同时支持到所辖县域、省内其他市、周边省份设立分支机构。2009年力争新增5家城市商业银行县域支行。对资质中等的行社,进一步完善监管指标,强化内部控制管理,着力提高监管评级水平。推进已批复筹建的驻马店、漯河、三门峡3家城市商业银行的组建工作,全面落实中国银监会监管要求,争取2009年上半年挂牌开业。推动商丘、周口、濮阳3家城市信用社在有效化解风险的基础上,适时提出机构改革发展规划和申请,尽快组建成为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