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省对市财政体制。本着鼓励科学发展、促进企业战略重组和资源整合、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保存量、调增量、公平和效率相统一的原则,优化全省财力分配结构。分类实施激励性财政政策,鼓励经济基础较好地方和欠发达地方竞相发展。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县级最低支出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充实乡镇财政,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实。
(二)全面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政策。允许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购进机器设备的进项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以上两项工作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国税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等部门负责。
(三)推动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统筹安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养护资金、还贷资金,力争得到比较理想的中央补助基数。确保中央补助基数下达2个月内完成各市补助基数的核定、相关支出安排和省级预算调整工作。在基数核定及预算调整前,及时预拨省直和市、县(市)有关单位人员管理经费及公路维修保养资金,确保改革平稳过渡。2009年6月底前对债务进行全面审计,锁定债务余额,明确债务主体和偿还责任,制定偿债方案,落实偿债资金来源。2009年年底前撤销所有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按照国务院“转岗不下岗、待安置期间级别不变、合规合理的待遇不变”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河南省交通规费征稽人员安置方案》,积极开辟多种渠道,启动交通规费征稽人员安置工作。市政府承担确保人员稳定的责任。此项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审计厅、国税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等部门负责。
五、加快文化体制改革
以建设文化强省为目标,以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制为重点,转换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推动文化改革实验区建设,形成比较完备的文化创新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一)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步伐。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加大省直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和郑州、开封、洛阳、安阳、商丘5市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力度,重点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力争在2010年前取得重大进展。其他单位和市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解放思想、大胆探索,逐步推开。2009年9月底前完成省演出公司、河南中州影剧院转企改制工作,力争12月底前完成《传奇故事》杂志社转企改制工作。加快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河南出版传媒集团等大型文化企业上市步伐,争取2009年实现上市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