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省编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二)加快政府法治建设进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程序。继续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以县(市、区)政府法制工作为重点,落实责任制,促进县(市、区)政府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此项工作由省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三)启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启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明确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2009年完成省级行业协会、商会的摸底清查,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在人员、资产、职能等方面与主管部门分开,使其依法行使职能,充分发挥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此项工作由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三、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步伐
以健全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目标,以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政策为重点,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步伐,逐步构建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形成完善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和有力的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研究制定我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2009年3月底完成摸底调查,6月底前部署实施,力争全省在2009年年底前全部兑现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
此项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负责。
(二)研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政策。积极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调查研究,搞好事业单位模拟分类工作。2009年年底前完成《河南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意见》的制定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修订完善工作,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面开展打好基础。
此项工作由省编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以加快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为目标,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引导市、县(市)走科学发展的道路;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市、县(市)加快发展;调节市、县(市)的财力分配,发挥财政保障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