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无毒社区”和表彰创建“无毒社区”先进单位的通知
(扬府发〔2009〕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08年,我市创建“无毒社区”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全面达小康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以遏制毒品来源、遏制毒品危害、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为目标,全面开展“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在2003年以来已命名的61个“无毒社区”基础上,根据今年的考核情况,决定再命名6个乡镇为“无毒社区”,表彰2008年度3个创建“无毒社区”先进单位:
一、无毒社区
1、高邮市龙虬镇
2、江都市真武镇
3、宝应县黄塍镇
4、仪征市新城镇
5、邗江区方巷镇
6、市经济开发区八里镇
二、创建“无毒社区”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