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目标
我省资本市场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制度创新、观念更新为基础,全面改善资本市场发展的社会环境、舆论环境;以上市公司为重点,大力推进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经营机构、政府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建设;以股票市场为突破口,全面推进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基金市场、中长期信贷市场以及股权交易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等要素市场建设。经过近10年的努力,到“十二五”末,基本建成法制健全、主体健康、市场体系健全的山西区域性资本市场,总体水平跃居中西部前列,在全国达到中上等水平。
具体目标是:上市公司数量翻一番。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在2008年底32家的基础上,到2015年增加到60家左右。资本市场累计融资数额翻两番。全省资本市场累计融资数额在2008年644.98亿元的基础上,达到3000亿元,其中,2009-2015年累计融资2355.02亿元。2009-2015年累计拉动银行中长期贷款约5000亿元。
三、市场主体和要素市场建设
(一)市场主体建设
1.加快上市公司培育
要按照“优选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要求,依据梯次推进、逐级优选的要求,在上市的不同阶段储备资源。
上市资源选择要坚持“两个原则”、体现“四个优先”。两个原则是:拟上市企业必须“有利于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四个优先是:有利于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实现转型的企业优先;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突出的行业龙头企业优先;产品技术含量高、经营活力强、成长性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循环经济型企业优先。
按照上市公司的规划目标数,考虑现有企业运营和规范情况,2009-2010年,争取优选上市后备资源企业150家、完成改制企业100家、进入辅导培育企业20家、正式上市企业10家。考虑到“十二五”期间企业经营状况和规范水平有所提高,这期间争取优选上市资源企业400家、完成改制企业200家、进入辅导培育企业60家、正式上市企业30家。
2.促进中介机构发展
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是资本市场重要的主体,必须大力促进中介机构的发展。山西证券争取在2009年成功上市,2013年前进入全国十强。支持山西证券和大同证券到省外设立分支机构。2010年前,在省内培养一家有证券业务资质的会计事务所;2015年前再培养一家。支持3家左右的律师事务所重点为资本市场服务。积极鼓励国内外著名中介机构来我省设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