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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机局“三方万户百日”农机大回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任务分工及工作方式
  “三方万户百日”农机大回访行动采取县、乡两级普查,市级抽查,省级督查,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自查回访的方式进行。
  (一)县乡两级普查: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普查,要进村入户,见人见机,采取填写调查表和问卷等方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农机户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县级农机部门要对本行政区2004年以来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全面回访;采取“县局包乡”的办法,抽调人员,包乡蹲点,分赴各乡(镇)指导和督促农机大回访工作;汇总各乡(镇)回访结果,并报市领导组办公室。
  (二)市级抽查:市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回访和抽查。市级农机部门要在每个县抽查回访30户农机大户和2个农机大院,同时,采取“市局包县”的办法,抽调骨干人员,分赴本行政区各县指导督促全面完成回访工作任务;汇总本行政区各县回访结果,并报省领导组办公室。
  (三)省级督查:省领导组负责制订全省农机大回访行动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省农机大回访行动统一领导、全面部署;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农机大回访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市农机大回访工作;督查各地农机大回访工作完成情况;组织人员,在每个市抽查回访2-3个县的农机大户和农机大院;汇总全省农机大回访结果。
  (四)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自查回访: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要按照销售区域和农机产品分布情况,回访主要销售区域内和农机产品集中地区的农机用户,回访总数不得少于供应总量的40%;组建巡回服务队,重点帮助农机户检修机具、排除故障、供应配件、维护保养;以调查表和问卷等形式,征求农机户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农机部门大回访行动中发现的农机产品质量问题,及时搞好售后服务。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09年5月4日-5月13日)
  2009年5月初省领导组召开全省“三方万户百日”农机大回访行动动员会。各市、县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成立组织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各市要在5月10日前将本市及本行政区各县大回访行动组织机构名单上报省领导组。
  (二)回访调查阶段(5月14日-7月18日)
  从5月14日开始,全省全面铺开农机大回访行动。各级农机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进村入户,见机见人填表格,互动交流听意见,贴心服务解困难,全面完成回访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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