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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五龙潭桥和周公祠桥命名的批复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五龙潭桥和周公祠桥命名的批复
(济政字〔2009〕22号)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五龙潭桥、周公祠桥命名的请示》(济民发〔2009〕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天桥区和历下区境内,东起趵突泉北路,西至五龙潭公园的钢筋混凝土桥命名为五龙潭桥。
  二、同意将位于天桥区和历下区境内,东起趵突泉北路,西至铜元局前街的钢筋混凝土桥命名为周公祠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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