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能力建设年”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9〕3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能力建设年”活动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省政府“能力建设年”活动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决策部署,省政府决定,从2009年3月开始,用一年时间,以省直行政机关为重点,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着力抓好“八种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执行落实意识、岗位责任意识、能力席位意识,努力达到执行能力有提升、本职工作上水平、服务群众见成效的目的。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找准政府执行力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明确“能力建设年”的目标任务
2008年,省政府开展了“政府执行力大讨论”活动,采取了一系列工作举措,初步形成了行政机关抓落实、抓执行的文化氛围,政府执行力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少数机关、部分公务员中仍然存在执行不力、执行乏力、执行走样、甚至拒不执行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意识不强。要权不要责,有权不尽责,遇事推诿,不愿承担责任;遇难退却,害怕承担责任。二是履职能力不够。不善于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执行,而是墨守成规,照搬照抄,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事倍功半。三是问责机制不完善。由于责任体系不健全,在有些问题上名为集体负责,实为都不负责,存在着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差不多、年终考核都过关、出了问题不问责等不良现象。政府执行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问题,已经成为推动湖北科学发展必须认真面对并切实加以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2008年“政府执行力大讨论”活动重点放在机关整体培育执行理念、倡导执行文化、强化执行机制上,2009年“能力建设年”活动则重点放在提升行政机关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个人的能力素质,着眼于建立和完善政府执行力建设的长效机制。为此,省政府“能力建设年”的目标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优化投资环境,努力营造勤政廉政善政、求实务实落实的政府执行文化;紧紧抓住政府机构改革的契机,按照“确责、履责、问责”的要求,明确行政机关的职能和岗位职责,加强和改进政府目标管理、公务员考核和行政问责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机关的责任体系和规范、高效、严谨、细致的政府执行机制;重点解决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明确各行政机关和每个岗位的能力席位标准,加强实践锻炼和培训工作,健全公务员执行能力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提供政府执行能力和行政效能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