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考核情况的通报
(鄂政办发〔2009〕3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8年,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千方百计扩大投资,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79856亿元,比2007年增长279%,实现了超年度计划、超工作目标、超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根据《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全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和《湖北省各县(市、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对2008年度各地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了公示。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市(州)固定资产投资按照投资完成额、投资增幅和工业固定资产完成投资三项指标进行考核(神农架林区不列入工业固定资产完成投资考核),排名依次为襄樊市、宜昌市、荆州市、孝感市、咸宁市、黄冈市、鄂州市、荆门市、武汉市、随州市、神农架林区、黄石市、十堰市、仙桃市、潜江市、恩施州、天门市。县(市、区)固定资产投资按照投资完成额、投资增幅两项指标进行考核,排名前20名的县(市、区)依次为黄冈市黄州区、蕲春县、武穴市、鄂州市鄂城区、襄樊市襄阳区、阳新县、武汉市新洲区、钟祥市、荆门市东宝区、宜昌市猇亭区、宜都市、广水市、嘉鱼县、当阳市、京山县、应城市、荆州市沙市区、武汉市汉阳区和蔡甸区(并列)、丹江口市、建始县。依照考核奖励办法,省人民政府决定各安排600万元、400万元,分别奖励各市(州)和排名前20名的县(市、区)。
当前乃至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固定资产投资仍将是拉动全省经济发展的最大源动力,努力扩大投资是全省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调动各地抓项目、扩内需、保增长、促发展的积极性,确保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2009年,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增长20%以上。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采取的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措施,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千方百计扩大投资,狠抓工作落实。
二是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加强对投资运行情况的监测、预测,进一步研究制定本地区投资增长促进机制、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好影响投资增长的各种不利因素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