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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9〕41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精神,切实加强对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李宪生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张岱梨副省长

  成员:
  李元江省政府副秘书长

  卢焱群省政府副秘书长

  许克振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文童省财政厅厅长

  邵汉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焦红省卫生厅厅长

  杨友旺省卫生厅党组书记

  刘源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乔余堂省物价局局长

  付明珠省编办主任

  李子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义国省总工会副主席

  彭军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俭省教育厅副厅长

  陈吉学省民政厅副厅长

  阮力艰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王侃省国资委副主任

  杨良顺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刘良谋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焦清平湖北保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组织推动并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彭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人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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