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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土资发〔2009〕6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 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省国土资源厅2009 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围绕厅工作要点,结合各地各单位工作实际,及时分解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2009 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工作要点

  2009 年,我省国土资源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主线,全面落实“保护保障、节约集约、维权维稳、依法依规、有责有方”的基本要求,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以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为重点,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1、积极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一是保重点。积极保障中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优先保障我省已经明确的今明两年政府主导性的79 个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兼顾地方和社会投资项目。二是快审批。按照能简则简、能放则放、能并则并的原则,加快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审批“权责”双下放,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分级审查负责制度。进一步完善报省政府批准的城市分批次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制度。推进采矿权审批制度改革。2009 年1 月1 日起,将由市、县登记的新设置采矿权审批权限由省厅下放到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简化重点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需开采矿产资源的审批和登记手续,优先保证其采矿权的统一配号。三是强服务。认真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组织报批工作,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绿色通道,确保重点建设项目依法依规用地。

  2、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和管控。加快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加强对各类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的统筹安排和总体布局。完成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报工作,争取尽早获国务院批准。11 个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内完成编制报批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县、乡争取提前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任务。积极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试点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的批复精神,遵循规划修改试点原则,把握纳入试点范围的项目,确保涉及基本农田调整的5000 公顷额度用于“急、重、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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