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珠海市产业转移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府办〔2009〕9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推进珠海市产业转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经贸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十日
推进珠海市产业转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7号),积极有序引导我市产业转移,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根据《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珠字〔2008〕9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为动力,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围绕我市城市定位和产业转型升级、区域布局调整总体要求,积极有序引导和推动部分在我市的劳动密集型、资源依赖型、环境容量需求型产业以及在战略布局、城市发展中需要调整的企业合理分步转移。推动我市合作共建的经省认定的产业转移工业园加快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繁荣、共同富裕。
与此同时,狠抓产业升级,优化我市产业布局,促进东部环港澳地区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从生产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战略性转变,打造“香洲服务”品牌;西部地区以“双港”为引擎,以大项目为龙头,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物流业,做大做强临港产业和临空产业,打造“西部制造”品牌。把保持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作为我市经济发展不可突破的底线,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发展,率先探索建设生态文明发展道路,争当我省科学发展的示范市。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12年,全市产业结构和劳动力结构整体优化,产业布局整体优化,以高端制造业、高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新的产业格局基本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发展壮大,与对口城市合作共建的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发进展良好。全市人均生产总值增长率高于全市生产总值增长率2个百分点以上,劳动密集型产业产值在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中下降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