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快邮轮游艇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府〔2009〕5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加快邮轮游艇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深圳市加快邮轮游艇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邮轮游艇产业,强化政府对邮轮游艇产业发展的引导、扶持和规范作用,建设具有滨海特色的国际化城市,特制定本措施。
一、加快邮轮游艇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邮轮游艇产业发展环境
(一)根据深圳市邮轮游艇产业发展战略和布局规划,明确邮轮游艇码头建设标准,加快邮轮游艇码头及航道、锚地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邮轮游艇及关键零部件制造等项目的建设。对符合相关建设规划及海洋功能区划的建设项目优先纳入深圳市年度土地供应和海域使用计划,满足项目用地和海域使用需求。
(二)鼓励国内外资金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的知名企业参与邮轮码头和游艇俱乐部建设;鼓励国内外拥有知名品牌和先进制造技术的企业参与游艇制造及关键零部件制造项目建设;积极引导和重点发展中高端休闲游艇的研发设计制造项目的建设。
(三)鼓励邮轮游艇配套产业发展,强化配套设施项目建设,重点发展邮轮游艇修理、维护、保养以及游艇驾培、休闲服务基地等项目的建设。
(四)统筹规划、开发邮轮游艇码头的后方腹地。为邮轮游艇产业发展预留充裕发展空间,对周边旅游资源和国际性旅游活动进行统一开发和策划,依托周边资源,加快区域内的购物、餐饮、住宿等辅助设施的建设。以完善现代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促进邮轮游艇产业与城市发展的有机融合。
(五)邮轮游艇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享受市重大项目便利直通车服务。
(六)建立配套的人才教育培养和成长机制。政府、企业、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民间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应共同努力,通过技术与信息交流和沟通平台、各种讲座和研讨会、学历教育和离岗培训、企业内训、专题等多渠道和多方式,建立一套邮轮游艇产业人才教育培养和成长体系,为邮轮游艇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