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积极提倡应用乡土植物。在城市园林绿地建设中,要优先使用成本低、适应性强、本地特色鲜明的乡土树种(包括本地自然生长野生植物、归化种、驯化种,以及在园林和农、林业中广泛应用的、能在露地正常生长的植物种类等)。积极利用自然植物群落和野生植被,大力推广宿根花卉和自播能力较强的地被植物,营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郊野气息的自然景观。反对片面追求大规格树种和不必要的反季节种树,以及引种不适合本地生长的外来树种等倾向。要推进乡土树种和适生地被植物的选优、培育和应用,培养一批耐旱、耐荫、耐寒、耐污染的植物品种。
(七)大力推广节水型园林绿化技术。目前我市园林绿化用水成本占养护经费的比重是比较大的。要加快研究和推广使用节水耐旱的植物;推广使用微喷、滴灌、渗灌等先进节水技术,科学合理地调整灌溉方式;积极推广使用中水;注重雨水拦蓄利用,探索雨水可循环利用方式。
(八)实施自然生态建设。要积极推进城市河道、景观水体护坡驳岸生态化、自然化建设与修复。驳岸采用土、石等自然材料或由其它景观要素构成,岸线平面线型富有变化,具有景观观赏特征和亲水特征。建设生态化广场和停车场,尽量减少硬质铺装的比例,铺装地面尽量采用透气透水的环保型材料,植树做到冬有阳夏有荫,提高环境效益。鼓励利用城市湿地进行污水净化。通过堆肥、发展生物质燃料、有机营养基质和深加工等方式处理修剪的树枝,减少占用垃圾填埋库容,实现循环利用。
(九)增加园林设施维护改造资金投入。明确市、区两级财政经费承担的管护责任范围。市财政承担主次干道绿化及与主次干道相连的广场、游园绿地养护经费;区财政承担街巷、老小区相关的绿地养护、防汛消险经费。对辖区内单位绿地实施有效监管,不留管理空白;将绿地栏杆、绿岛池牙、树池覆盖、行道树扶柱等设施和主次干道垂直绿化纳入养护范围,安排落实专项养护经费。要增加园林设施维护经费,改变我市园林绿化设施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的状况,使绿化设施保持较高的完好率。加大现有绿地更新改造力度,对现有各类陈旧老化绿地更新改造,提档升级。
(十)推进绿地养护标准化、定额化和市场化管理。提高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水平。推进绿地养护体制改革,进行公开招标养护试点,引入竞争机制,修订绿地养护等级标准和养护定额,发布绿化养护管理导则。2009年选择部分区进行试点,推进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