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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博州政发〔2009〕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8年,在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深化改革,大胆创新,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大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力度,强化依法行政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和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根据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一、授予温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一等奖”,授予精河县、博乐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二等奖”;授予阿拉山口口岸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达标奖”。
  二、授予精河县“人口创新奖”。
  三、授予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教育局、广电局、编办、民宗委“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州农业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妇联、卫生局给予表彰;对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工商局、统计局、科技局、环保局、司法局、国土局、建设局、外经局给予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突出重点,真抓实干,不断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博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

  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温 泉 县         一等奖     50000元
  精 河 县         二等奖     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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