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限:45日
(十)测绘资格的审核
依据:《
测绘法》
办理时限:45日
(十一)占用集体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核
依据:《
土地管理法》
办理时限:45日
八、州安监局(4项)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证》的审批
依据:《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办理时限:20日(原办理时限:30日)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证》变更
依据:《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办理时限:20日(原办理时限:30日)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
依据:《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办理时限:10日(原办理时限:20日)
(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复审(换证、补证)
依据:《
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办理时限:7日(原办理时限:15日)
九、州林业局(7项)
(一)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审批
依据:国务院《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278号令)
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原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二)自治区二级及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的许可
依据:《
野生动物保护法》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原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三)临时征占用林地的审批
依据:《
森林法》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原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四)权限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
依据:《
森林法》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原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五)特许猎捕证的审核
依据:《
野生动物保护法》
办理时限:90个工作日(原办理时限:90个工作日)
(六)野生保护动物驯养繁殖的审核
依据:《
野生动物保护法》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原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七)权限内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的审核
依据:国务院《
城市绿化条例》(第100号令)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原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十、州水利局(6项)
(一)中型水库最高安全蓄水许可的审批
依据:国务院《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77号令)
办理时限:20日(原办理时限:45日)
(二)权限内核发取水许可证
依据:《
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证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460号令)
办理时限:30日(原办理时限:45日)
(三)权限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
依据:《
水土保持法》
办理时限:30日(原办理时限:60日)
(四)权限内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依据:国务院《水土保持实施条例》(第120号令)
办理时限:60日(原办理时限:90日)
(五)权限内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依据:《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
办理时限:7日(原办理时限:20日)
(六)权限内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审批
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令)、《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460号令)
办理时限:20日(原办理时限:20日)
十一、州畜牧兽医局(5项)
(一)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建设的审核
依据:《
草原法》
办理时限:45日
(二)临时占用草原的许可
依据:《
草原法》
办理时限:45日
(三)在草原上开设旅游区点的审核
依据:《
草原法》
办理时限:45日
(四)自治区二级野生保护植物采集证的核发
依据: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办理时限:15日
(五)自治区二级野生保护植物出售、收购的批准
依据:《
草原法》
办理时限:15日
十二、州动物卫生监督所(3项)
(一)养殖场及育种改良引种检疫的审批
依据:《
动物防疫法》
办理时限:45日
(二)种畜、种禽健康标准合格的认定
依据:《
动物防疫法》
办理时限:45日
(三)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的审核
依据: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管理条例》
办理时限:45日
十三、州农业局(2项)
(一)权限内种子经营的许可
依据:《
种子法》
办理时限:20日(原办理时限:30日)
(二)权限内种子生产的许可
依据:《
种子法》
办理时限:20日(原办理时限:30日)
十四、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3项)
(一)权限内植物产地检疫
依据:国务院《
植物检疫条例》
办理时限:45日
(二)权限内调运植物检疫
依据:国务院《
植物检疫条例》
办理时限:45日
(三)农作物种子检疫证的核发
依据:国务院《
植物检疫条例》
办理时限:45日
十五、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项)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核发及其许可事项的变更
依据:《
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原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核准
依据:《
药品管理法》、《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原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所属门店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核准
依据:《
药品管理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原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四)受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对药品经营企业兼营医疗器械的许可及许可事项的变更
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原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十六、州公安局(9项)
(一)权限内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
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令)
现办理时限:45日
(二)权限内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