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6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及移动、联通通信基站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二)调整1项。
10.环境标志认证(交给事业单位)。
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7项)
(一)下放5项。
11.城市供水日调水30万吨(含30万吨)以下供水工程的核准。
12.按项目规模界定垃圾、污水、道路建设等城建项目的审批。
13.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核准。
14.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核准。
1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二)委托市级办理1项。
1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的审核。
(三)调整1项。
17.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交给事业单位)。
八、省水利厅(下放1项)
18.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600元以内)项目审批。
九、省服务业委(下放1项)
19.酒类批发许可证核发。
十、省外经贸厅(下放1项)
20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并与分立。
十一、省工商局(取消1项)
21.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认证。
十二、省质监局(调整1项)
22.有关技术性评审及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
十三、省新闻出版局(委托1项)
23.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中直、省直驻沈单位及重要内容出版物除外)。
十四、省物价局(下放2项)
24.城市公交票价。
25.市一级单位收取的与市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经营性收费。
十五、省药监局(调整1项)
26.药品、医疗器械等技术审评(交给事业单位)。
十六、省畜牧局(下放1项)
27.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