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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2009)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梧政发〔2009〕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鉴于第十二届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调整,经研究,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如下: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王凯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市人民武装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

  全桂寿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审计工作;负责人事、发展改革、市政、环保、招商、统计、政府法制、工业园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招商促进局、审计局、人事局、市政管理局(房产管理局)、环境保护局、统计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梧州工业园区、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宝石节组委会办公室。

  联络各民主党派驻梧委员会。

  分管和协调国家统计局梧州调查队、石油、邮政管理、通讯管理等有关工作。

  谢红星副市长

  负责教育、科技、体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体育局。

  分管和协调归国华侨联合会、科协等有关工作。

  刘咏梅副市长

  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民族宗教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民族事务委员会、老龄工作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人民防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宗教事务局。

  分管和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社科联、文联、自治区驻梧各新闻机构等有关工作。

  竺坤松副市长

  负责农业、扶贫、政法、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信访办公室、司法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调处办公室、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安澜公司(防洪堤管理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长洲水利枢纽项目、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旺村水利枢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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