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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表彰2008年度劳动保障工作
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梧政发〔2009〕20号)


  2008年,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劳动保障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劳动保障工作的一系列方针和部署,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加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并在工作中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市政府决定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授予市就业服务中心等13个单位“2008年度梧州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集体)”称号,授予唐海泉等60名同志“2008年度梧州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他们为榜样,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团结协作,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08年度梧州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集体)名单

  2.2008年度梧州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2008年度梧州市劳动保障工作
先进单位集体名单
(13个)

  梧州市就业服务中心

  苍梧县就业服务中心

  岑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藤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所

  蒙山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

  梧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所

  梧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梧州市轻工技工学校

  梧州市财政局

  万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蝶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长洲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梧州市审计局社会保障审计科(先进集体)

  附件2
2008年度梧州市劳动保障工作
先进工作者名单
(60名)

  唐海泉  岑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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