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建立我区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库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劳社发[2009]102号)
各相关部门,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对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制度、建立健全相关技术标准体系的咨询辅助和技术支持作用,加强对医疗机构执行医保规范的医疗行为监督,不断提高我区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进我区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我厅决定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咨询专家库及技术标准体系专家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成员职责
(一)政策咨询专家库成员主要对全区现行各类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开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的调研、论证,为制定、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提供指导、咨询和建议。
(二)技术标准体系专家库成员主要对有关医药等技术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对新技术、新材料纳入自治区医保目录范围进行研讨并提出建议;对特殊病种用药的范围、鉴定标准进行研讨并提出建议;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
二、专家库成员任职条件
入选专家库成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策咨询专家库成员必须是劳动保障、财政、卫生、药品监督、物价、工会等部门与医疗保险政策制定工作相关的行政人员,或是在区内医疗保险定点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管理、卫生经济管理工作的高级专家。
技术标准体系专家库成员必须是任职于区内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各临床学科(包括药剂科)的专家。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学术造诣,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内有一定权威性。
(三)政策咨询专家库成员必须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间满5年以上,或任副处级职务5年以上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技术标准体系专家库成员必须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以上。
(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工作责任心强,职业道德修养好。
(五)为人正直,处事公正,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六)技术标准体系专家库成员必须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有一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