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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江西省减灾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省消防总队: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消防监督检查以及扑救火灾与社会救援,做好消防科普宣传工作。
  江西保监局: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组织保险公司开展重大灾害保险理赔工作,督促保险公司开展防灾防损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灾害保险科普宣传工作。
  省卫生厅: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组织、指挥、协调重大灾害性事件伤员救护工作、重大疫情紧急处置和灾后防病工作。
  省建设厅: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减灾工程建设的设计和建设,负责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灾后重建、移民建镇工作。
  省信息产业厅: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组织协调公共网、广电网和其它专用网防灾减灾信息的传递和互联互通,以及防灾减灾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工作。
  省外侨办: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联络并争取国外境外华侨华人及政府团体对我省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的捐赠工作,承担省减灾委员会与国外减灾机构的外事联系,办理国际减灾交流与合作的有关事宜。
  省广电局: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组织广播、电视部门做好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播放减灾公益性广告,宣传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在灾害紧急发生时,及时插播防灾紧急公告。
  省经贸委: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配合有关部门协调企业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省外经贸厅: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联络并争取外国政府、团体对我省灾害资金、物资的捐赠和援助,并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省统计局: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为省减灾委员会收集灾情损失情况、提供其他统计信息;承办省减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统计工作任务。
  省交通厅: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减灾工作期间的公路、水运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组织实施车辆、船舶的征集和调配,并负责减灾物资的紧急运输。
  南昌铁路局: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重大灾害发生期间,省内铁路运输网络安全的防灾减灾工作,承担减灾人员和物资的铁路运输任务,保证其畅通;重大防灾减灾工作中,组织人员和车辆,承担人员物资的运输任务。
  省教育厅:参与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减灾知识教育活动,在大中专院校开展安全科技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协助组织院校从事减灾方面的专家学者开展减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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