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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施意见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施意见
(阜政办发[2009]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市农村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三农”气象服务能力,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推进农村气象灾害监测系统建设

  (一)建设乡镇自动气象监测网。目前,在我市、县辖的59个乡镇中,有39个乡镇建有自动气象站(其中3个乡镇具备“四要素”,即可监测温度、降水、风向、风速;36个乡镇具备“二要素”,即可监测温度、降水)。按照辽宁省气象局提出的到2010年在全省实现每个乡镇建设1套“二要素”以上的自动气象站要求,我市要在没有建设自动气象站的乡镇增建20个自动气象站,以实现对突发灾害性天气的实时监测。为制作精细到乡镇的天气预报提供条件,各乡镇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新建自动气象站选址、基建及安装调试工作。

  (二)完善全市农村“三情”(墒情、雨情、地温)监测网。为提高我市农业生产气象条件监测能力,各级政府要对已经建成的61个农村“三情”监测点,落实人员,增加经费投入,对春播期和作物生长期农业生产气象条件跟踪监测,为全市抗旱救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布设人工增雨火箭作业点。为实现人工增雨的科学、安全、高效,要在全市范围内布设15个增雨火箭作业点,相关乡镇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协助气象部门做好作业点的选址及增雨作业的配合工作。

  二、大力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水平

  (一)完善乡镇天气预报预警业务系统。以713天气雷达、气象卫星、加密自动站、雷电监测网等监测分析技术为基础,进行乡镇天气预报预警技术的深入研究,逐步建立乡镇精细化天气预报预警业务系统。

  (二)建立农业气象灾害预报系统。利用全市干旱、物候、土壤等观测资料,进行土壤墒情、作物生长状况、农业病虫害等监测分析,开展农业气象指标、农业病虫害、农业产量等预报技术研究,建立农业气象预报预测平台,发布土壤墒情、作物发育期、农事活动适宜期、农业病虫害发生期、农业产量等监测及预报预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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