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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三、大力支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

  各县区要广泛宣传引导、鼓励、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政策规定,宣传返乡农民工创业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把返乡农民工创业作为全年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重点内容,加大创业培训、场地支持、资金扶持、创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切实解决返乡农民工创业中的瓶颈问题。一是组织创业培训。各级培训机构要组织开展面向返乡农民工的创业培训,提升返乡农民工的自主创业能力。二是提供创业咨询服务。市县(区)两级政府要组织创业专家咨询团,由专家学者、成功创业人士和政策执行部门一同为返乡农民工提供项目信息、开业指导、政策法规、企业管理及营销方面的咨询服务。三是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各县区要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08〕83号)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特别是要适当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放贷条件,降低反担保门槛,简化贷款手续。同时,在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土地使用、创业指导、税费优惠等手续时,为创业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四是组织开展项目推介活动。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紧密围绕农产品加工业、农村二三产业和生态农业等产业发展,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返乡创业项目推介活动,鼓励和帮助返乡农民工在农村和城镇创办中小企业。

  四、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

  各县区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扶持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农村中小企业发展,最大限度地吸纳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要以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为先导,加强和改善对返乡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工作。一是加强职业中介服务,拓宽就业途径。各级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拓宽就业岗位信息途径,及时收集筛选和发布就业岗位信息,及时送就业岗位信息下乡进村,采取组织就业大集、企业下乡招聘、到企业对接等方式积极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要调动和发挥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劳务中介公司的作用,依托省内外人力资源和就业信息系统,扩大返乡农民工求职找岗的视野和途径。二是加强劳务输出工作。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及早谋划和组织做好今春劳务输出工作,要兑现落实劳务输出奖励补贴政策,提高有组织劳务输出规模;要瞄准重大项目建设的用工需求,选择好劳务输出基地。三是积极引导农民工投身新农村建设,吸纳富余劳动力。各县区和乡镇政府要结合推进新农村建设,创新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采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组织引导农民工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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