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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要认真抓好对非法营运的黑面的、二三轮摩托车的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各负其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质监、工商、交警、城管和各区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拟定整治方案,抓好整治工作的落实。必要时要联合行动,加大源头、路面、接点查处力度,实行严管重罚。

  三、加强督促检查

  为确保此次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政府将把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市直相关部门及有关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围,拟定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整治活动期间,市政府将专门组成考核检查小组,定期、不定期深入各条道路、各个接点、各个区域,对老城区交通管理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查找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明确责任单位,计入考核总成绩,并适时通报考核结果。年底,将对整治活动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存在问题和工作不力的单位,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推动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严格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进一步加强老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区负责人任成员,全面组织领导老城区交通综合整治工作。

  (二)各负其责。随着管网入地工程的实施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开工,以及避暑季大量游客的涌入,我市老城区交通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交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属于道路范围内违规违法行为的整治,由市交警支队会同市城管局、市总工会共同负责;属于人行道、接点、广场等公共场所违规违法行为的整治,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林业绿化局会同相关区共同负责;属于各区范围内的道路、人行通道(过街系统)、广场、小区等公共场所违规违法行为的整治,由各区会同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交警支队共同负责。

  (三)密切配合。整治工作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区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整合力量,努力形成强大的工作声势和高压的工作态势,严禁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

  (四)调整时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所有施工作业车辆必须严格执行7:30-8:30、17:30-19:00的高峰时段不驶入老城区的规定。

  本意见的实施范围为云岩、南明、小河三个老城区,其他区、市、县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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