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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贵阳市花卉产业化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是完善人才培育:加大对花卉科技、经营和管理人才的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向发达地区学习,每年委托培训机构轮训花卉从业人员至少100人次,依托省内现有的农林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培训基地和研发中心,做好优良品种的培育、引进和推广工作,做好人才的培育、引入和管理工作。

  加大对花卉技术员、本地花卉企业员工和种植农户培训力度,分期开展培训工作。其中,3-4月一期,11-12月一期,每期至少50人,在昆明重点花卉企业或农林院校,主要学习种植技术、营销学、植保技术、插花员考级、园艺工考级、采后处理、设施建设等。

  六是建立地方标准:结合国内国际花卉的品质检验,考评体系,进一步制订和完善贵阳市花卉地方标准,以优质的花卉产品提升产业水平。2009年拟出台地方标准2个以上,使贵阳市鲜切花地方标准达到7个以上。

  六、资金扶持办法

  (一)生产发展型企业:采取补助制形式。

  1.基础设施:包含新增的大棚、苗床系统、灌溉系统、补光系统、遮黑系统、排水系统、温湿度调节系统、气体补充系统等,市场体系建设的配套设备等,按实际投资总额市级资金补助50%、区级补助25%、企业自筹25%。

  2.生产用种子(苗、球):企业在花卉种植基地首次生产用的种子(苗、球),按实际投资总额市级资金补助50%、企业自筹50%。

  (二)技术服务型企业:采取补助制形式。

  全面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经市区两级验收合格,每个标准大棚一次性补助300元。

  (三)物流销售型企业:采取补助制形式。

  全面完成各项收购、销售指标任务,经市区两级验收合格,物流企业基础设施建设按实际投资总额的10%给予补助。

  (四)种植大户:采取补助制形式。

  1.本地种植大户:对于更新用的种子(苗、球),市级按实际投资总额的50%给予补助,种植大户自筹50%;

  2.外省种植大户:大棚无偿使用,首次生产用的种子(苗、球),由市级资金全额进行补助。

  (五)其它补助办法:在贵阳发展花卉产业的企业、种植大户均可享受。

  1.贷款贴息补助:积极鼓励企业、个人贷款发展花卉产业,对贵阳花卉建设的投入贷款,由市级财政资金给予当年全额贴息。

  2.订单销售补助:企业与国外、国内花卉销售公司签定销售订单的,按市场价收购本地自产切花,凭与农户的结账单,市级财政资金按订单总额的5%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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