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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出租客运汽车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三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在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市政府将成立若干检查组,检查各单位、各县区的专项整治工作的完成情况、出租车的外观及从业人员服务质量,着重检查出租汽车违法经营行为是否有明显减少,车容车貌上是否有明显改观,车内卫生是否有明显改变,从业人员素质是否有明显提高,群众对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满意度是否有明显提升。

  四、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局:组织实施打击出租车违法经营行为、提升出租汽车车容车貌、改变从业人员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对“黑车”等违法经营车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对车容车貌、车内卫生不合格,服务质量不达标的车辆及人员要立即进行整改。

  (二)市公安局:配合市交通局严厉打击套牌车、假牌车、无牌车、报废车等非法营运车辆,着重整治出租车违章停车、乱停乱放的行为。同时严格禁止残疾人从事出租客运汽车经营。

  (三)市工商局:对违反工商管理法规的经营行为要依法给予处罚,对无照经营的要依法予以取缔。

  (四)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市公安局整治出租汽车违章停车、乱停乱放的行为,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给予处罚。

  (五)市物价局:配合市交通局着重检查出租汽车计价器使用情况,对出租汽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行为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是提升我市整体形象,展示我市对外开放窗口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市政府成立阜新市出租车行业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
  李明山  副市长

  副组长:
  惠立忠  市政府副秘书长

  尹 黎  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
  贺维成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陶玉明  市交通局副局长

  邢国权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赵 娟  市物价局副局长

  刘玉平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长治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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