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9〕4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精神,省安监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陕西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陕西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精神,特制定我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进一步夯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努力促进我省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伤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全面完成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安全生产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范围、内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