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中小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防雷安全检查治理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9〕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近年来雷电灾害频发,而我市中小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却不同程度地存在防雷安全隐患,雷击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为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预防雷电灾害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2009年3月至5月在全市范围内对中小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进行防雷安全检查治理工作,排查整治防雷安全隐患,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治理目的
通过开展防雷安全检查治理活动,全面深入细致排查中小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的防雷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防雷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防雷安全意识,提升中小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雷电灾害防御能力,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地减少生命财产损失,为首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和谐、安全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中小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防雷安全检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市气象局、市教育局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安监局、市建委和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检查工作的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负责具体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开展防雷安全检查治理工作(联系人:周扬天,联系电话:5893489)。市、县防雷检测机构负责具体落实防雷检查检测的技术服务工作。
三、检查内容范围
对中小学校、商场(市场)、宾馆、酒店、医院、影剧院、公园、广场、车站(机场)、图书馆、博物馆、会展中心、体育场馆、会议中心等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遵守防雷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情况;落实防雷装置定期安全检测情况;全面排查建筑物和信息系统等防雷设施,查找防雷安全隐患;督促排查发现的防雷安全隐患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