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浙江省改革要点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9〕3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9年浙江省改革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2009年浙江省改革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总体要求,按照“十一五”经济体制改革规划部署,现就2009年深化体制改革提出如下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坚持“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主线,把扩大内需、加大投资作为重中之重,把优化发展环境、增强企业活力作为当务之急,把调整结构、加快转型升级作为关键之举,把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作为根本之策,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以创新的举措应对挑战,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为科学发展提供体制保障,实现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围绕保增长、抓转型,加快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体制改革
(一)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金融服务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全面贯彻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积极落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减轻企业负担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减、免、缓、停”的原则,选择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体制改革。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加快建立财政资金以贴息方式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的体制机制。
积极推进以兼并重组为重点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加快推进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制度改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最高可达70%。探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激励分配制度。
(二)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体制改革。积极开展服务业改革创新试点,加快推进制造企业二三产业分离改革。在全面实施工商业用电同价改革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电价制度改革。探索服务业重大项目用地最高限价制度。创新服务业集聚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