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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豫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禹门河水电站上县网电量电价的批复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豫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禹门河水电站上县网电量电价的批复
(洛发改价管〔2009〕3号)


豫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测算禹门河水电站电价的请示》(豫新投 〔2008〕17号)收悉。为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能源,支持水电事业发展,现批复如下:
  你公司洛宁禹门河水电站上县网电量电价为0.35元/千瓦时。电价自上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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