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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广西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新种、改造具有区域特色、优势的林果、经济作物30 万亩以上;开展以贫困村特色、优势产业开发为主的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0万人次以上,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0万人以上。

  (五)在国家和自治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助学金覆盖的基础上,加大力度资助2000名以上大石山特困区域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学历教育。

  (六)全面完成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目标任务;完成离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目标任务5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抓好第二批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检查验收,全面启动第三批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上半年要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验收办法〉通知》(桂扶领发〔2006〕12号)规定的验收标准,组织力量对第二批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全面启动第三批1164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各市、县(市、区)要组织力量对第三批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贫困村进行全面调查,对照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目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确定每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完善整村推进规划。要围绕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安排扶贫资金、帮扶力量,以及“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和革命老区建设示范试点,加大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扎实推进第三批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要强化责任,各市、县(市、区)、乡(镇)要层层签订第三批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目标管理责任状,力争第三批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在2009年实现任务完成过半的目标。

  (二)继续抓好贫困村和异地安置村(屯)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继续抓好贫困村村(屯)道路、饮水工程、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大石山区贫困村村(屯)开展基本农田建设。适当提高村(屯)道路、饮水工程、沼气池建设补助标准,严格项目建设质量。二是继续实施农村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工程。要以县为单位建立健全“2009年农村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项目档案”,做到一户一卡,一户一个编号。要做好农村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衔接,认真搞好房屋设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施工,确保2009年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三是继续扶持异地安置村(屯),完善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将异地安置村(屯)的用电纳入当地农村电网管理范畴。对缺乏生存条件的特困地区贫困人口继续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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