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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业能源统计工作评比表彰办法》的通知


  (一)能源统计基层报表数据质量考评标准(70分)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及其附表(P201表、P201-1表),企(事)业单位用水情况(P206表)、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费情况(P207表)和其他工业能源年报报表(NY105表、NY113表和NY114表),每个报表的每一个报告期起评分均为70分,分别依照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和其他相关工作等四个方面的分值打分考核,前三项打分实行扣分方法,扣完为止。

  五类报表依次按P201表(50%)、P201-1表(20%)、P207表(20%)、P206表(5%)和其他工业能源年报报表(NY105表、NY113表和NY114表)(5%)的权数加权平均,计算能源统计基层报表综合得分。

  各报表每一个报告期涉及的相关数据查询和反馈工作,参照下述考核办法,记入当期考评分数。每一个考评期结束时,各报表的考评分=各报告期的当期考评分总和/报告期数。

  1.及时性(10分)

  制度规定上报的报表若缺报,当期报表记0分;迟报(包括在数据审核后,未按规定时间查询核实上报)将根据迟报的时间和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一次扣2-10分,即:按制度规定的上报时间,定报报告期内报表如迟报1小时以内扣2分,迟报2小时以内扣4分,迟报3小时以内扣8分,迟报超过3小时扣10分;年报报告期内报表如迟报,则该项当期考评分10分全部扣完。如遇计算机及网络问题,须事先报告,否则按迟报处理。

  2.准确性(55分)

  ⑴文件的规范性(5分)

  上报内容的名称、格式、结构等均要符合要求,报送内容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⑵数据上报说明(10分)

  所有的报表都应按相关规定上报数据说明。未上报数据说明,则该项当期考评分10分全部扣完;上报数据说明但未按指定格式上报或上报内容不完整,酌情扣1-7分。

  ⑶数据的准确性(40分)

  基层数据的逻辑关系、统计口径、范围等要符合报表制度和数据处理程序的要求。进行数据审核时,逻辑性审核关系错误每笔扣1分,出现重、漏等其他错误,每笔扣3分。各项错误的实际扣分值根据工作量的大小进行酌情调整,扣完40分为止。

  在本年度发现上年度上报的“定报”或“年报”数据有错误,或在本月(季)度发现本年度以往月(季)度上报的数据有错误,包括以各种理由要求调整上年同期数的,要参照上述标准扣分。

  3.安全性(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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