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9〕6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对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根据卫生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7号)精神,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现将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陈 桦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
李 川 副省长
成 员:
杨 平 省卫生厅厅长
郑新聪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 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廖廷辉 省纪委常委
胡渡南 省经贸委副主任
陈文加 省卫生厅副厅长
王永礼 省财政厅副厅长
赖诗卿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曹海伦 省物价局副局长
朱昌彬 省工商局副局长
詹积富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