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温州市首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乡强镇的通知
(温政办〔2009〕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乡强镇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温政办〔2008〕75号)的规定,通过各县(市、区)政府推荐和市有关部门评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授予苍南县灵溪镇等30个乡镇温州市首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乡强镇称号(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二○○九年二月二日
附件
温州市首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强乡强镇名单
一、粮食产业
苍南县灵溪镇
二、蔬菜产业
瑞安市梅屿乡、瑞安市荆谷乡、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县观美镇、文成县南田镇、文成县二源乡、永嘉县枫林镇
三、茶叶产业
瑞安市营前乡、苍南县五凤乡、永嘉县瓯北镇、泰顺县万排乡
四、果品产业
瓯海区茶山街道、瑞安市高楼乡、瑞安市曹村镇、苍南县马站镇、文成县仰山乡、泰顺县碑排乡
五、畜牧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