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地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安排,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提出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和考核指标。各市、省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方案请于4月底前书面报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明确分工,加强协调。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督促和指导地方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对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的监管。经贸部门负责畜禽屠宰环节整顿。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卫生、质检部门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经贸部门负责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综合协调,形成整顿工作合力。整顿期间,如有监管职能调整,按调整后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第十一届全运会食品安全保障是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要采取全品种、全过程监控措施,确保赛事安全。在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管的基础上,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抓好粮油、肉品、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酱油、醋、饮料、酒等重点品种的整治。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提高食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自觉保证食品质量的意识。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维权意识。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整顿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各级、各部门开展整顿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同时,整顿工作要注意策略和方法,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增强消费者信心。
(五)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落实整顿责任,逐级开展检查评估。对整顿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地区,要给予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省政府将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