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支持和鼓励企业采用高科技手段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通过装备集散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保障企业持续安全生产。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标准体系,加快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行生产现场精细化管理。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标准,使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加强劳动组织管理,高危企业要定额、限员组织生产。要加强设备管理,定期对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严禁带“病”运行。要积极采用安全环境健康体系(HSE)等国内外先进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增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实效
认真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的要求,严格按照“八有”规定,落实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设备、经费;加快推进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加强乡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切实解决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权责不对等、管理无力度的问题。年内60%的乡镇达到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标准,2010年所有乡镇达到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标准。
(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逐步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监管与执法分离,抓紧规范全市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继续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确保“两集中、两到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发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对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市、县(区)要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以加强市矿山救护队建设为龙头,加快救援基地、专业救援队伍和地方骨干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培训、演练和宣教,提高预案质量;进一步加强各级应急机构队伍的配合协调,增强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协调能力。建立完善防范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联合处置机制,气象、地震等部门要及时将灾害信息通报给安监、规划和建设、水利、交通、海事、国土资源、旅游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各部门要立即向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发出预警指令并提出预防措施,督促企业、单位迅速采取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预案体系,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地下开采矿山、化工企业、油气开采企业、学校、商城、娱乐场所及其它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预案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