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巴府发[200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200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主线,建立环环紧扣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力整改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为全市安全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工作中,广大安全生产工作者按照省委“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的要求,恪尽职守,扎实工作,无私奉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市政府决定,对下列40个单位和44名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单位(40个)

  市监察局

  市经委

  市工商局

  市教育局

  市质监局

  市农机局

  市气象局

  市工业园

  市海事局

  市消防支队

  巴中广播电视台

  中石化巴中销售有限公司

  四川省烟草公司巴中市公司物流中心

  中铁九局广巴高速公路项目部

  巴州区人民政府

  巴州区公安分局

  巴州区水利局

  巴州区农机局

  巴州区巴州镇人民政府

  巴州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巴州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平昌县人民政府

  平昌县安监局

  平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平昌县灵山乡人民政府

  平昌县坦溪镇人民政府

  省汽车运输第159队

  通江县人民政府

  通江县林业局

  通江县水利局

  通江县至诚镇人民政府

  通江县空山乡人民政府

  中石油四川巴中通江销售分公司

  南江县监察局

  南江县教育局

  南江县经商委

  南江县南江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乐坝镇人民政府

  南江县兴马乡人民政府

  四川南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44名)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