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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完成2008年度交通建设目标任务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的决定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完成2008年度交通建设目标任务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的决定
(巴府发[200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2008年,全市上下以项目为载体,以干环线和农村公路建设为重点,以强化工程建设质量和公路养护管理为保障,以实施民生工程、切实解决“行路难”为目标,扎实推进大交通建设。战胜了低温雨雪冰冻、汶川特大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高速公路、铁路、干环线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均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市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考评结果,市政府决定对完成2008年交通建设目标任务的通江县人民政府、南江县人民政府、巴州区人民政府、平昌县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市广巴高速公路巴中段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乐巴铁路建设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予以通报表彰,并按巴委办[2007]39号文件进行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按照省委“两个加快”和市委“两个强力推进”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交通枢纽意识,以“构建大交通、参与大循环、促进大发展,打通乡村道、完善内循环、解决行路难”为基本思路,以“两路”(铁路和高速公路)、“两网”(干环线网络、农村公路网络)建设为工作重点,全面完成2009年交通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构建区域交通枢纽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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